为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,把政风行风建设与建立和谐征纳关系,构造和谐社会紧密结合起来,着力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,现做如下承诺。
一、以廉政文化建设为重点,深化反腐倡廉教育。在新的一年,一是持续开展“读书倡廉、家庭助廉、制度保廉”活动,推进国税局的廉政文化建设,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。二是要加强经常性教育。坚持节前廉政教育,不收受纳税人的礼品、现金、有价证券,不以权压价购买商品。三是抓好制度落实,以制度保廉,不参与涉税违法事宜。
二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,为纳税人创造一个公正公平的税收环境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、政府和上级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,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,依法管理,以率计征。二是落实责任分工。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,划分工作任务,明确各自职责,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。三是强化监督检查。认真协助纪检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,督促检查本单位贯彻落实情况。不在纳税人处兼职取酬,不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,收钱敛财。
三、以贯彻执行中央纪委“八条规定”为重点,促进税务干部廉洁自律。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熟悉掌握《规定》的具体内容;组织机关干部学习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,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,廉洁自律。不参与纳税人举办的高消费娱乐活动,不借占纳税人的财物。继续加强干部“八小时”以外的管理,使税务干部上班不脱岗,下班不脱管。
四、以增进与纳税人的感情为重点,加强行风建设,搞好优质服务。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发挥示范作用,针对税收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,要深入基层调查了解,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,使税务干部的工作态度、工作作风、服务质量有明显改进。要提倡“换位”思考意识,不利用职务之便拉广告、赞助和乱摊派、乱罚款,不利用职务之便刁难纳税人,使服务纳税人的意识进一步增强,使热点难点问题逐步得到解决,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高。